雷添良:證監根據機制處罰保薦人 不認為殺雞儆猴

2019-03-15 10:05

證監會連環出擊,就涉及多年前於本港上市的兩家公司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01619)的保薦人缺失,一次過向四家保薦人作出譴責和懲罰,分別是瑞銀、渣打、美林及摩根士丹利,合共罰款近7.8億元,瑞銀更被暫時吊銷為機構融資的牌照一年。 正在北京的證監會主席雷添良回應指,是根據機制,對個別個案情況,及發現保薦人多方面存在缺失,而最終決定罰款及暫時吊銷牌照。對於有指保薦人是代罪,而是公司方面未有提供足夠資料,雷添良說,有留意到這個說法,但強調保薦人應做的工作,今次譴責多間投行是因為上市公司個案涉及多間保薦人,亦不可以一概而論保薦人的質素參差。 他表示,對所有公司,不論內地或香港亦一視同仁、同一標準,保薦人需做好工作。他表示,會繼續跟進香港市場所有參與者,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行動,亦是一貫做法,他不認為今次是「落重藥」或殺雞儆猴,重申要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各方面都要做好工作,上市公司的質素尤其重要,故不存在影響投行在香港的發展。 雷添良稱,證監會採用前置式監管以來,在各方面已見成效,市場失當行為大幅減少,將會繼續深化這方面的工作。 證監會昨日同時公布四份譴責和罰款的新聞稿,針對上述四家投資銀行的保薦人業務,在中國森林和天合化工的上市程序上,因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而予以譴責並罰款。其中,瑞銀同時牽涉於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的案件之中,所受懲罰亦最重,罰款達三點七五億元,以及暫時吊銷俗稱六號牌的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一年。渣打證券當時亦是中國森林上市時的聯席保薦人之一,被罰五千九百七十萬元。摩根士丹利及美林則因天合化工的保薦人盡職審查缺失,分別被罰二點二四億元及一點二八億元。 據證監會公布,就中國森林上市申請一案,當時由瑞銀及渣打證券擔任其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保薦人、帳簿管理人及牽頭經辦人,經調查後發現,保薦人在多個核心業務的範疇上,均沒有作出合理的盡職審查,包括沒有核實中國森林的森林資產是否存在、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集團的林權、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對中國森林集團的森林資產的受保範圍和對中國森林客戶的盡職審查不足。 同時,證監會亦暫時吊銷岑天的牌照,為期兩年,由即日起至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止,原因是他在負責監督中國森林的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時,沒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 至於天合化工的上市申請一案,涉及瑞銀、摩根士丹利及美林。證監會調查後發現,天合化工當時有介入盡職審查訪談,而保薦人當時沒有處理訪談中出現的預警跡象,以及訪談問題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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