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有人千方百計阻兇殺犯交台 李家超:政治不應凌駕公義

2019-03-13 18:12

李家超批評政治不應凌駕公義。
李家超批評政治不應凌駕公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修訂《逃犯條例》做法是要填補漏洞,符合國際移交程序,會繼續向社會解釋條例釋除疑慮。李家超批評,「有些人千方百計阻止移交台灣殺人案犯人」,覺得非常傷感及遺憾,強調「政治不應凌駕公義」,「希望在疑犯被釋放之前處理台灣方面要求」。

對於台灣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及法務部主動向港府表達台灣立場,積極與港府協商,以適用範圍僅及於台港雙邊的協議來解決個案引渡的需求。李家超表示,日後若要引渡,的確需要雙方同意,但在特區政府的角度,必須要努力達成協議,以互相尊重、務實努力達至成事。他形容,殺人案活生生地證明了現存制度無法處理嚴重罪行的漏洞,反問是否如果幾個月後在其他管轄區又發生果牽涉殺人、強姦、放火、械劫罪案就不處理。

李家超一再重申,個案移交不應混淆長期協議 ,保安局一直努力同不同管轄區爭取長期協議,但談長期協議涉及許多問題,目前已經簽訂協議的地區,最快都要3年,最長都要10年,反問是否未達成協議就不處理罪案,又提到英國及加拿大都有以個案移交方式去處理。

李家超指,目前無最終決定,重視正反雙方意見。保安局收到4500份意見,當中3000份表達贊成,1400份表達反對。李家超指,支持的意見主要是認為修例符合公義、不能讓逃犯逃避責任、確保市民不會受威脅、以及要處理台灣殺人案。至於反對意見,李家超指大多是表達對內地司法制度的看法。

李家超強調,修例是參考國際移交逃犯做法,必須在雙方都構成刑事罪行才會作出移交,有參考聯合國有關移交逃犯範本,新的引渡機制不適用於政治、種族、宗教等案件,或犯人可能在審訊過程中蒙受不利。至於商界擔心在營商中不自覺地犯案被移交,他重申若是無心之失,根本在香港不構成犯案,即使行為犯罪,但無意圖犯罪,是不構成刑事罪行的,希望商界能釋疑。

建立時間:1620
更新時間:1812

香港眾志成員向李家超請願。
香港眾志成員向李家超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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