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海事處規管泊位不力 對違規分租「視若無睹」
2019-03-12 11:02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私人船隻繫泊安排,發現海事處在2008年至2013年間,規管繫泊設備存在不足,一直無就分租個案採取任何執管行動,批評該處多年來對違規分租情況「視若無睹」,令相關條款形同虛設,建議海事處應檢討及考慮修例。
公署調查發現,海事處規管繫泊設備上有不足之處,間接引發非法浮泡、霸佔避風塘等情況出現。公署指,不同意海事處認為,出租繫泊設備不涉及利用公共資源謀利的說法,強調提供泊位的水域是公共資源。公署又說,海事處沒有為巡查繫泊設備訂立任何指標,令每年的實際抽查數字大幅波動。2014至2016年間,每年只巡查121至449個繫泊設備,相對於同期全港約有近2000個繫泊設備,公署認為不足夠。
公署指出,部分受歡迎地區的繫泊位置供不應求。截至去年6月30日,43個繫泊設備區中,有41個已爆滿,而輪候個案累積逾500宗,有8個私人繫泊設備區的輪候名單,排頭位的個案輪候時間超過10年,最長輪候時間更達14年。
另外,公署指,曾觀察觀塘避風塘,發現有人設置浮躉,向遊艇提供水電及靠泊服務,質疑影響其他船隻公平使用避風塘的權利。不過,海事處表示,提供靠泊服務不違法,也沒有接獲恐嚇勒索投訴。公署關注本港遊艇會可長期出租繫泊設備謀利,認為海事處應考慮定期將泊位作公開招標。
公署提出10項建議,包括檢討並考慮修訂相關法例,使海事處可重新執行繫泊設備只可供「指定船隻」使用的規定、需要檢視輪候情況,研究如何加快繫泊位置的流轉、需要檢視目前抽查繫泊設備的工作,考慮訂立抽查目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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