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違商例螺片當鮑片賣 蔘茸店東罰$1.5萬

2019-03-05 13:12

被告黃漢良認罪。陳楚琨攝
被告黃漢良認罪。陳楚琨攝

在灣仔及長洲擁兩間蔘茸店、入行40多年的東主稱「伙記話可以賣貴100蚊」,涉嫌將螺片當鮑片賣,經海關「放蛇」試買「鮑片」後揭發,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店東被控3項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最終被判罰款1.5萬元。

被告黃漢良現年65歲,他指營運參茸行已逾40年,他解釋伙記曾與他說「其他人都係咁做,可以賣貴100蚊」,但承認自己身為負責人亦有責任。被告稱兩間店鋪因經營困難,均已退租,「做埋呢個月唔做」,已打算退休。最終就3罪罰款1.5萬元。

案情指,海關去年4月27日「放蛇」試買3兩「鮑片」,及後經基因化驗分析,證實該些為海螺片。同年8月21日,海關再到被告位於灣仔及長洲的店鋪搜出約2.4公斤及3.7公斤「鮑片」,化驗後證實為螺片,分別值1490元及1580元。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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