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作社福設施 羅致光:太貴唔買餘款撥歸庫房

2019-03-04 13:57

羅致光指,若款項在3年後尚未用畢,餘額便撥歸庫房。
羅致光指,若款項在3年後尚未用畢,餘額便撥歸庫房。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考慮購置物業作社福設施時會徵詢產業署、地政總署、差餉物業估價署等部門的意見,若價格偏離合理水平便不會買。

羅致光早上出席一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擬在未來3年購置60項物業營辦逾130項社福設施,即每年大約購置20項物業,而去年非住宅物業成交個案逾8000宗,他認為政府入市對市場的影響相當輕微。

羅致光指,政府會適時、適量地進行這項工作,若能以較便宜的價格購得物業,會多買一些,盡量提供更多設施給社會服務機構;但若款項在3年後尚未用畢,餘額便撥歸庫房。

羅致光又稱,政府致力增加社福設施,除了由政府興建,也會在賣地條款中要求發展商興建,並在重建、改建或更改土地用途的項目加入增添社福設施的條款。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買60組物業作營辦約130個社福設施,總樓面面積約43萬平方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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