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怡有限公司遲出糧 罰款5.4萬
2019-02-04 16:07
強怡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3名僱員合共約7萬元的工資,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5萬4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稱,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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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怡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3名僱員合共約7萬元的工資,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5萬4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稱,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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