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戲曲中心總承建商慳20萬元 前董事總經理准保釋押3月再訊

2019-01-31 10:55

被告朱盛龍。
被告朱盛龍。

五旬建築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涉嫌串謀欺詐戲曲中心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協興」,隱瞞在金屬天花裝嵌工程中未有使用有指定品牌的纖維水泥板,從而令到該名經理的公司節省約20萬元。他事後遭廉署起訴,現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以索取所有法律文件,及向辯方索取指示。被告續准以5萬元保釋候訊。

53歲被告朱盛龍,時任戲曲中心「羅保盛」的董事總經理。他涉嫌於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26日期間,與「羅保盛」合約經理姚永恆,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協興」,即不誠實地導致及隱瞞在未經協興批准而在戲曲中心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工程進行時,使用非HardiFlex的纖維水泥板。

法庭記者:陳楚琨

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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