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配套不足 電動車協會指「一換一」計劃不吸引
2019-01-29 10:36
政府放寬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車主只要擁有舊私家車18個月便可參與計劃「一換一」,舊車有效車輛牌照的最低要求,亦減半至12個月內,至少10個月有牌。香港電動車協會副會長容芷恩認為,電動車的退稅額及本港充電配套設施不足,計劃吸引力不大。
容芷恩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續行力較強的電動車,車價減去25萬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亦要100萬元。較便宜的電動車在寬減首次登記稅後亦要50萬元,無法吸引殘舊汽車的車主換電動車。25萬稅務寬減額並不吸引。
而價格較平的電動車,儲備電力容量不足,但車主又面對充電站設施不足的問題。本身駕駛電動車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亦認為,充電設施不足令想買電動車的市民卻步。
有曾駕駛電動車的車主批評,亦因停車場無足夠充電車位或充電器故障,而感不便,最後放棄駕駛電動車換了混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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