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皮膚病食水變綠生蟲 狗主辯稱無暇照顧判社服令兼罰$2000 

2019-01-23 10:35

35歲厄瓜多爾藉港人在元朗木頭村寓所飼養了兩頭狗,但就因該處經常傳出惡臭,被途人舉報後揭發事件;他另涉及無牌畜養一頭瑪蓮萊犬。狗主早前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和一項無牌養狗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辯解自己「無時間」而對狗隻疏忽照顧,裁判官著被告「無時間就唔好養狗」,並勸他養狗要再三考慮及負責任。最終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000元。

被告陳占美報稱任夜更運輸跟車,辯方求情時向代被告法庭致歉,表示不會再犯,望法庭可接納被告背景報告,判處社服令。暫委裁判官馬漢璋遂問被告稱自己沒有時間,如何分配作社服令,辯方指被告工作表現良好,可助協調以進行社服令。

裁判官指,雖然被告非存心令到狗隻受苦,與很多狗主一樣亦非打、燒、劏狗,亦承認是自己疏忽,惟對狗隻患有皮膚病視若無睹,或會因此有傷患及死亡。最終就3項殘酷對待動物判160小時,無牌養狗罪則罰款2000元。

案情指,兩隻狗的居住環境惡劣,去年5月因途人聞到惡臭揭發案件。瑪蓮萊犬未有明顯健康問題,但唐狗被診斷患有皮膚病和毛髮脫落的跡象,食水變綠和「生蟲」,狗糞堆積如山。該犬隻終確診其耳朵、雙眼和腳掌均受感染,體重過輕。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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