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冚旗載客」兼拒載 尖沙嘴12的哥收傳票

2019-01-19 07:49

其中一輛涉案的士。
其中一輛涉案的士。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午約7時進行一項代號為「先刺」的行動,以打擊的士違法行為。

行動中,警方於尖沙嘴區派員喬裝乘客,租用共12輛的士,由尖沙嘴區往全港多區。當中3名司機懷疑行車期間沒有展示的士咪表指示器(俗稱「冚旗載客」),其後亦拒絕乘載人員,其餘7名司機懷疑行車期間沒有展示的士咪表指示器,兩名司機拒絕乘載人員,警員逐向他們發出傳票。12名司機年齡介乎30至55歲。

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涉及的士違規的案件,並會繼續加強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警方提醒的士司機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如發現任何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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