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漢強姦醉娃判囚10年 法官斥有預謀最卑劣
2019-01-09 18:26
巴基斯坦籍無業男子3年前偷渡來港,1個月後即在蘭桂坊帶走醉酒女子,並在荃灣一幢工廈內強姦她。巴籍男受審後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連同開審前承認的盜竊、欺詐等罪,今午在高等法院共被判囚10年。法官斥責巴籍漢有預謀強姦女事主,導致她身心受重創,是最卑劣的罪行。另外,同案運輸男工承認以女事主信用卡購買2.2萬元珠寶手飾,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保釋候審時又未按時歸柙,被判囚2年半。
事發於2016年12月6日,29歲女事主與朋友到蘭桂坊消遣,但飲了多杯烈酒後不醒人事。她翌日醒來發現自己身處荃灣一幢廢棄工廈內,又見到24歲首被告Ali Nazakat。女事主與首被告一同離開工廈,她獨自回家後發現內褲有分泌物,化驗結果證實是首被告的精液。
警方調查後又發現,首被告與30歲次被告楊俊傑串謀利用女事主的信用卡謀財。次被告於當月7日到訪荃灣珠寶店,以女事主信用卡購買頸鏈和手鐲,總值22200元。首被告亦以她的信用卡試圖購買手機、香煙等,但多次交易均失敗,最終將卡棄置店內。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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