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強姦讀小學女兒全部罪成 還柙至月底判刑
2019-01-03 20:54
四旬裝修男工涉嫌非禮和強姦就讀小學的女兒,被控2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受審。陪審團今午起退庭商議逾8小時後,裁定男工全部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受害女童的心理報告和創傷報告,期間男工還柙候判。
控罪指44歲被告於2015年7月至9月某日、去年7月至8月某日及去年11月19日,先後在其屯門寓所非禮和2度強姦其現年11歲的女兒。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各1項強姦及非禮罪成立,並以大比數裁定另1項強姦罪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有3次被定罪記錄,惟均與本案性質不同。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2040
更新時間: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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