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誣告小巴司機非禮判緩刑 官勸勿再吸毒酗酒重新做人

2019-01-03 12:39

裁判官勸鄭凱婷(紅衣)要反省好好做人。
裁判官勸鄭凱婷(紅衣)要反省好好做人。

少婦因車資找贖問題恐嚇小巴司機,要召來丈夫毆打對方,又聲稱遭非禮,警察原先拘捕司機,其後發現二人「對錄」片段發現查無此事,少婦早前於九龍城法院承認3項虛報有人犯罪,及1項刑事恐嚇。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求情時一直啜泣,望法庭「畀多次機會」,遭主任裁判官痛斥「我要信你咩」指她案底累累,有傷人、吸毒、盜竊前科,最終判囚4個月,緩刑兩年。

26歲被告鄭凱婷早前被還柙,聲稱「今次真係好有誠意會改」已幾個月未有飲酒又指自己已變好,吳官即言「幾個月啫,唔代表唔會變壞」又責被告不爭氣,「唔吸毒就飲酒」。是次被告自言因醉酒而犯事,但卻不知悔改,未能理解何以被捕而怪責社會,吳官指她已吸毒致自己「本末倒置、黑白不分」,即使已為人母仍從來無反省過自己。

被告一直在犯人欄內邊哭邊求情,吳官不禁謂「你喊完未?喊無同情分㗎喺法庭!」除了多次勸被告不要再吸毒酗酒,又勸她要好好做人,為子女作好榜樣,望她可「醒醒定定,重新做人」,最後給予機會,暫不處理被告另一案緩刑案件,就本案判入獄4個月,緩刑兩年。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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