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信用卡現金回贈兌換成本相差8倍 遊台每簽11元贈1元
2018-12-17 10:16
信用卡提供的獎賞五花八門,消費者總頭痛換飛行里數、換取各式禮品,還是直接以現金回贈划算。消費者委員會比較19間發卡機構合共38個有提供現金回贈的信用卡獎賞計畫,發現有多種現金回贈的模式,所須簽帳額相差可達8倍。
消委會指出,在撇除所有其他優惠後,要兌換1元現金回贈,各計畫所須的簽帳額仍然由50元至450元不等,相差可高達8倍,值得消費者留意並詳加比較。
而在18個自動回贈計畫中,所須兌換回贈的簽帳額,可再細分為按簽帳額的某個百分比計算(11個)或直接以簽帳額按特定兌換比例計算(7個)。如果以兌換1元現金回贈計算,所需的一般或本地簽帳額由50元至333.33元元不等,相差亦達5倍以上。
有發卡機構指明在特定類型的店鋪消費,可獲額外賞分,亦有發卡機構提供持卡人自選類別及賞錢倍數,若配合指定卡類可獲更高的賞錢比例,在計算優惠後,有計畫可由原來250元簽帳額驟減至27.8元便可兌換1元現金回贈。
另外,大部分計畫於海外或以外幣簽帳可獲更高的現金回贈,有發卡機構將全球分為不同區域,各區域內的簽帳所須的現金回贈兌換簽帳額各異,其中以於台灣簽帳最優惠,每簽帳11元便可兌換1元現金回贈。但消委會提醒,海外簽帳看似可賺取更多回贈,消費者須考慮簽帳除涉及外幣的兌換滙率,還需計算支付給發卡機構和信用卡組織的手續費。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切忌只著眼於海外簽帳的優惠,忽略交易中涉及的其他費用,以免得不償失。消委會還呼籲發卡機構推出優惠時,清晰交代計算方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若發卡機構希望透過吸引更多市民使用信用卡,機構理應提供更清楚計算方法。她補充,以往提及發卡機構產品有問題時,它們亦有正面反應增加透明度,故認為暫時未需要金管局等監管機構介入。該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表示,若發卡機構已列明相關條款,已完成其責任,認為只有機構單方面負責不太公道,用家亦要仔細留意條款。
截至今年11月,消委會收到177宗有關信用卡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10宗,投訴可分為盜用信用卡資料、濫收費用、匯率及利息計算方法爭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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