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非禮母女】指三次被摷陰道取「元珠」 母:佢話有性興奮先得
2018-12-14 13:26
受害母親在擴音器協助下供稱,2016年8月28日傍晚從羊癎症恢復過來後遭被告和女友人合力抬到床上,當時意識清醒。母親臥床期間,自稱「權師傅」的被告表示:「你身體好差、好多毛病。我可以幫你醫治身體毛病。」遂提議女友人脫去母親所有衣服,女友人依次脫去受害母親的上衣、面褲和內褲,受害母親當時仍躺臥在床。遂被告坐在床上,用他的左手「揸」受害母親的左胸至少5下,又曾以食指和拇指觸及乳頭,過程中揚言:「左胸近你心臟,(我)想保護你心臟,恢復你嘅元氣。」被告續沿著受害母親身體由胸部向下「打圈」一直摸直至觸及陰毛,之後又用手指插入母親的陰道。
被告續指:「你要有性興奮,先可以『得』」,受害母親形容當時被告手指在自己陰道「好似摷嘢咁,撩下撩下」一分鐘後被告稱已從對方陰道提取「元珠」,又展示手中「元珠」給對方和女友人看,但受害母親表示「喺佢手上面見唔到任何嘢」。被告遂將「元珠」扔出街外,整個過程共重複3次。受害母親事後向被告和女友人表示「唔舒服」。庭上她又表示其實當時不願意遭被告觸摸自己身體。
被告稍後向受害母親表示「啲元珠,天庭會收得到。」,又表示日後需繼續重複作法,因為「元珠會不斷產生,並愈來愈多」。作法後女友人替受害母親穿上衣服。被告離開前向對方指:「你身體有邪靈、有兩個BB,但我可以幫你醫病,送走嬰靈。」又索價8000元,雙方最後同意母親以分期付款支付,女友人最後支付2500元。被告又預告之後會致電對方相約下一次作法時間。
55歲被告袁銘權本周一否認7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襲擊致傷人罪。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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