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朱凱廸】朱稱盡快決定是否提選舉呈請
2018-12-08 19:36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會盡快就參選鄉郊代表的提名被裁定無效一事,決定是否提出選舉呈請,期望釐清《基本法》第104條是否適用在沒有涵蓋的公職的問題,「紅線」應該如何劃,不希望拖至區議會選舉後。
朱凱廸說,由於選舉呈請要在完成鄉郊代表選舉後2個月內提出,而選舉在明年1月13日舉行,換言之最遲要在3個月內提出申請。他指擔心法援處拒絕酌情批出申請,不夠錢打官司到最後,不過會盡快下決定
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高等法院駁回陳浩天選舉呈請的決定,可以引伸至鄉郊選舉,朱凱廸反駁對方是以政治角度判斷問題,法律成為完成政治目的的工具,代表不到法治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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