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保安員強姦親女判監18年 官斥違反倫理令人極反感

2018-12-04 18:21

七旬保安員在高等法院判入獄18年。資料圖片
七旬保安員在高等法院判入獄18年。資料圖片

七旬保安員涉於2015至2017間多次多強姦親女,被控3項強姦罪和3項亂倫罪的交替控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今在高等法院判被告入獄18年。法官陳慶偉判刑前問被告有否求情說話,但被告先控訴法官披露了其過往刑事記錄,指控方舉證不公平公正、又斥責記者報導「斷章取義」,求情儼如變成開記者會。中途陳官曾停止被告,「你而家求情,唔係同記者講」,但被告一直自顧自說,陳官最後言「咁即係無求情啦?」被告最後才「死死地氣」為自己求情。

現年77歲被告指自己年紀大,又聲稱因曾被警察「撳頸」,造成頭暈控制不到自己何時清醒,腦海會一片空白。被告續稱自己年事已高,但就「仲可以捱多幾年」云云,然後又重說一次自己的抗辯理由。陳官最後忍不住「有求情說快講,無就算」

陳官謂父親的天職是愛錫、保護子女,令子女不用受到不必要的傷害,但被告違反倫理,令人感到極反感。而被告的性罪行令事主留下終生陰影,更破壞了家庭的完整性。法庭為保護容易受傷的人,須採用阻嚇性的刑罰,並指雖無為事主索取心理報告,但亦知傷害是終身難忘,因事主年幼而無法擺脫父親的魔爪。而且被告妻子亦因無好好保護女兒,自責不已,在庭上作供時更一度而休庭平復心情,被告要求母女二人出庭作供,更親自盤問,無疑是千方百計在羞辱二人,沒有丁點悔意。

最後陳官指性罪行邪惡在於對受害人影響長遠,不會三言兩語可解釋,而被告作出獸行強姦親女,案情嚴重,判3頂罪名入獄18年。另外就被告不理法庭警告3度寫信予女童,陳官指會考慮將被告此行為,轉交警方及律政司,視是否干犯妨礙司法公正或藐視法庭。

法庭記者:陳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