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疑壓力跳樓亡】訓導老師稱曾質問是否向家人說謊 死者:放過我下次改

2018-12-03 16:32

17歲男學生疑因學業壓力問題於去年3月在寓所大廈一躍而下,送往屯門醫院後不治,死因庭今展開研訊。法庭傳召第二證人布志強老師,其於死者就讀的中學任教,上學期擔任中四級訓導老師。

布供稱案發當日死者於一時許到學校辦事處辨理早退手續,下午沒有上學。由於學校規則指明學生請假時須以家長通知,於是布在下午兩時許致電死者家中,死者接電。死者答應他會告訴家長,然後會回電,但一直沒收到回音。

當晚,布老師再打電話給死者母親,講述死者下午沒回校,死者母親以為當日是測驗日,所以下午不用上學。布老師於是澄清明日才是測驗日,今天仍要上課。其後死者接電話,布老師於是質問他是否同家人說謊,又警告他「你咁樣做好似逃學喎,要記大過」。死者聽罷後言「求求你放過我,下次改」。

直至當晚約9時許,布老師接到梁母親電話得知死者離開住所,他稱覺得「好危險」,遂叫梁母致電給死者,但梁母表示死者沒帶電話,於是布著梁母報警。

約11時許,布接到天水圍警方通知,指死者跳樓昏迷,要送往醫院,但梁母情緒激動未能錄口供,望他前往協助,但布沒有到醫院,他解釋指要尋求指示,惟沒有校長電話,遂再找副校。

布續供稱,當日副校曾向他說「唔係好識輔導」,於是事發當晚布沒有到醫院探望,而據布所知,校長到翌日早上7時許才知悉事件。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問及布,當學生出現狀況時訓導及社工是如何分工,校方有否制定指引或程序,布只稱「有慣常做法」,指會盡力聯絡家長,有時會「錄口供」,而校方亦會根據情況開會再作決定。而布亦表示校方有舉辦講座,但就沒有系統性地提供相關的培訓、支援或既定政策。

下午聆訊讀出死者的急症室醫事報告,指救護車上曾為死者作心肺復甦法,但當時已不能自行呼吸,探不到脈搏、血壓等,耳出血,到院時已不醒人事,晚上12許宣告不治。

法庭記者: 薛明慧

建立時間:1443
更新時間: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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