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前海事處助理處長判囚16個月 上訴得直獲減刑至6個月即時獲釋 2018-11-30 12:52 前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 蕭文軒攝 Previous Next 釀成三十九人死亡的十‧一南丫海難,前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獲判囚十六個月。早前蘇不服裁斷和刑期申請上訴,今高等法院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但接納減刑上訴申請,由原判16個月減至6個月,再考慮他過往品格優良,而他已服刑入獄4.5個月。法官宣佈申請人即時獲釋放。法庭記者:蕭文軒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青衣大車禍】旅巴18乘客為國泰員工 其中兩人不治 下一篇 涉不當轉介病人及偷藥 3明愛前醫生被控行為失當押下月20日再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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