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命案】被告認偷渡用假身分證搵工 加囚18個月

2018-11-16 17:04

顏永周(掩面者)。資料圖片
顏永周(掩面者)。資料圖片

無屍殺人案仍有後續。月初被判處終生監禁的深水埗無屍案內地殺人犯顏永周,今從獄中被押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使用假身分證和非法受僱的罪行,被告接受裁決時態度依舊怠慢,決意不用求情,被判囚18個月,與被告原有的刑期同時執行。

52歲被告顏永周曾任切肉師傅被控2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和一項「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及接受僱傭工作」。案情指,被告先於2011年10月以一張假身分證應徵一份月薪12000元,在深水埗一凍肉公司工作的肉類切割員一職;及後在4年前11月以月租4800元租住深水埗一劏房單位時,向業主出示同一張假身分證,該單位為深水埗無屍命案的案發現場。

2016年被告因謀殺案被警察盤問期間承認自己2015年偷渡來港。偷渡人士均不得在香港受僱。其後錄影會面中又承認曾2度使用虛假身分證。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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