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踢傷88歲護老院長者 官指案情嚴重判囚3個月
2018-11-16 11:59
五旬漢承認本年9月襲擊88歲護老院住客。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受害人年紀老邁因事件需接受縫針手術,因此拒絕判處感化以及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男子3個月監禁。
辯方求情指55歲被告汪明輝的感化報告正面,感化官指被告事後深感悔意,建議法庭判被告18個月感化。
錢禮主任裁判官指,雖被告認罪感悔意,但不能忽略的事實是案件中受害人已88歲,而且患有中風和老人痴呆,事後須接受縫針手術,被告顯然不能夠控制自己情緒。錢官指案情嚴重,不能以感化了事,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後判囚3個月。
案情指,受害人朱國興本年9月6日8時許在秀茂坪一護老院所住房間內大喊,職員到場發現朱額頭流血,又目睹汪步出其房間,被告當時稱「我淨係嚇下佢」。朱稍後被送到聯合醫院接受治療。2日後警方將被告拘捕,被告警戒下承認因難忍朱「太嘈」,於是踢了朱的額頭一腳。而被告是老人院另一院友的兒子。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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