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指馬凱事件公眾有合理理由關注 促請港府解釋

2018-11-15 19:52

馬凱繼被拒續發工作簽證後,日前以旅客身分入境亦被拒。資料圖片
馬凱繼被拒續發工作簽證後,日前以旅客身分入境亦被拒。資料圖片

《金融時報》亞洲新聞主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繼被拒續發工作簽證後,日前以旅客身分入境亦被拒。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發表聲明表示關注,促請政府作出解釋,以便公眾評估有關決定是否建基於充分而有力的理據。

聲明指出,香港居民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受《基本法》保障,這權利包括在不受任何公共權力機構干預的情況下,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而特區政府有責任尊重權利。雖然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並非絕對,但作為一個尊重及保護這權利的社會,若要對此權利施加任何限制,該限制必須有清晰及令人信服的證據支持。

鑑於馬凱曾參與一個公眾論壇,故公會認為不論本地或海外公眾都有合理理由關注,究竟港府的決定有否對言論自由的權利構成無理干預。但政府至今沒有有就有關決定解釋,不但未能釋除公眾的疑慮,香港作為一個以法治為依歸,並保障居民基本權利的社會聲譽亦因而受到損害。公會故此促請港府就決定給予解釋,以便公眾評估決定是否建基於充分而有力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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