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用「練功券」購物 押後提堂待警進一步調查
2018-11-14 15:13
34歲無業男於本月11日使用「練功券」,即銀行業用作練習的假銀紙購物,被控一項備有偷竊物品罪及一項使用偽造紙幣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由於警方需要進一步調查,將排期至本月28日再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控罪指,被告朱永杰於本月11至12日期間,使用一張印有1000港元的「練功券」,期後亦在他身上發現各100張印有面值1000港元和20港元的「練功券」。由於在被告身上亦有部分不再流通可用的國際貨幣,警方需要額外時間調查,故押後案件再提堂。
法庭記者:盧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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