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垃圾徵費先教育後執法 鄰舍能施加壓力

2018-11-03 14:49

管理公司可以舉報給政府執法。資料圖片
管理公司可以舉報給政府執法。資料圖片

環境局下月14日向立法會提交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料最快2020年底實施。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推行垃圾徵費是需要移風易俗,希望以教育先行、社區支援及外展隊協助,以執法為後盾,執法策略以風險為本,針對違法黑點執法。謝展寰相信,鄰舍壓力能向違規的人士施壓,若居民不改善,管理公司可以舉報給政府執法。

謝展寰解釋,當社會要為生產廢物付出代價時,才可推動到回收,故無可能等所有回收配套完善才徵費;所得款項會用於塑膠回收,達到「專款專用」。

謝展寰表示,食環署若見到有垃圾未有以指定垃圾袋包好,會拒絕收集,待管理公司用指定垃圾袋包好,食環署才會收集,因此管理公司需要先支付垃圾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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