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撤銷無牌管有槍械罪 孟加拉認拒捕判囚6周

2018-10-29 13:11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孟加拉籍聲請漢,早前在深水埗被警方截查時反抗,後發現二人涉嫌管有一支手槍和兩發子彈。兩名孟籍漢事後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罪,及各人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合共3項控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首被告則將押至12月10日到東區法院提訊,並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另外控方表示撤銷次被告之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罪,其承認餘下一項拒捕罪,終被判入獄6星期。

兩被告依次是38歲SAYEAD ABU和34歲MD GOLAM KIBREA,二人報稱無業,持「行街紙」留港。

次被告辯方律師求情表示,當時MD GOLAM KIBREA拒捕而令到警員受傷是無心之失,而該名警員傷勢很輕,他亦即時認罪,望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可輕判處理。以9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故判次被告入獄6星期。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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