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就節能項目欺詐逾38萬元 青年中心前顧問准保釋下月區院審理

2018-10-12 12:10

一名青年中心前顧問涉嫌於於2012年至2014年期間就一個節能項目欺詐逾38萬元及使用虛假文書,昨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兩項欺詐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被告無需答辯,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押後至11月1日, 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

59歲被告黃梓韶曾為賽馬會長洲鮑思高青年中心顧問,於2010年獲該青年中心授權主管一個名為「長洲E-Save」的節能項目,負責獲取報價、選擇合適承辦商及向環保署申請環保基金申請資助事宜。案情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5月14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間,身為項目主管並有責任全面披露與鮑思高青年中心之間的任何存在或潛在利益衝突,卻沒有向該青年中心披露他與一間北川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關係,並意圖詐騙,誘使該青年中心委聘該公司為有關項目提供服務及向該公司支付共31.4萬元款項,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青年中心蒙受不利。

另外兩項使用虛假文書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1月7日及10月30日期間,向環保署發出兩份兩間工程公司由駿安工程公司及日由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虛假報價單,意圖誘使環保署環保基金轄下一個審批小組的職員相信有關報價單為真文書,向鮑思高青年中心支付一筆19000元款項,並因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該職員或其他人不利。

餘下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5月12日至6月25日期間,向環保署環保基金轄下一個審批小組虛假地表述鮑思高青年中心已決定委聘百力建築工程公司就向屋宇署提交圖則提供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小組向該青年中心支付共50,000元款項,導致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法庭記者: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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