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申報運9輛裝甲車入港水域 船長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

2018-10-11 11:52

總值逾港幣1.3億元的9輛水陸兩棲的裝甲車輛於2016年11月從台灣高雄以船隻方式欲運送到新加坡,中途途經廈門及香港,屬新加坡註冊公司的船隻涉嫌未經申報進入香港水域。涉案公司及船長被控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續,以待討論雙方討論承認事實。涉案船長獲准以港幣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美國總統輪船私人有限公司(APL CO. PTE LIMITED)及身為涉案船隻船長的中國籍被告潘學軍被控於2016年11月23日,於香港並非根據及按照工業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進口許可證,輸入9輛為軍用而特別設計或改裝的地面車輛,而有關車輛屬香港法例第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列》附表1及2中所指明的物品。

首被告美國總統輪船私人有限公司(APL CO. PTE LIMITED)屬在新加坡註冊成立、已登記的非香港公司,屬新加坡公司的代理人,亦屬東方海皇航運有限公司(英語:Neptune Orient Lines Limited;縮寫:NOL)的子公司。輸入香港的物品必須有「進口許可證」,而涉案船隻並沒有「進口許可證」。次被告涉案船隻船長潘學軍負責掌管全船事宜及指揮貨物上下貨,潘於2016年11月21日以電郵方式呈交文件,以準備船隻可順利在2016年11月23日於葵青貨櫃碼頭泊岸。而海關人員於2016年11月23日登上涉案船隻作常規貨物檢查,證實發現9輛裝甲車輛伴以3個貨櫃箱,由台灣國防部託運至新加坡國防部,重量為2.2萬公斤。該9輛水陸兩棲的裝甲車輛經過專家檢視後,發現能抗地雷爆炸、安裝武器及感應武器存在等,亦有螺旋槳裝置及水力推動噴射器。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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