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翻側】車長再提堂 修訂1控罪面臨19項誤殺等37項罪名

2018-10-10 12:27

車長陳浩明面臨37項控罪。資料圖片
車長陳浩明面臨37項控罪。資料圖片

今年2月10日一輛九巴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大埔尾翻側,釀成19人死,肇事車長陳浩明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方加控18項誤殺罪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並將原有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修訂為誤殺罪,車長即現面對19項誤殺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共37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轉往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案件將會在高等法院排期審理。

30歲被告車長陳浩明,控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10日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誤殺周女齊、李炳林、趙錦鑄、鄧仁欽、劉美蓮、王玉麟、李恩賜、黃兆良、田天松、丘小牛、黃伙娣、張朝偉、鄭帶勝、陳賢妹、黃國安、霍志強、李官煌、鮑鳳儀及陳有勝。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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