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業(00616)公布,將向股東尋求建議授權,以事先批准透過招標出售集團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之全部權益,惟售價不得低於考慮該等物業之專業評估價值後釐定之底價。
集團指,於今年1月11日同意購入該等物業,代價為2.95億元,收購事項已於今年4月30日完成,認為現時出售公司於該等物業之全部權益符合公司利益。該等物業擁有大量建築面積,資本中心12樓的 01、02、03、05、06、07、08及09號辦公室單位(整層)(總建築面積約為1.45萬平方呎),以及3樓的329、330及331號車位。
於今年8月底,集團於該等物業之權益的賬面值為3.1億元,而集團之總收購成本約為2.95億元。倘可能出售事項按底價3.1億元進行,則公司預計可就出售該等物業確認不低於約1500萬元之出售收益。所得款項淨額均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及用於潛在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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