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與4間共享單車營運商簽備忘錄 守則指不應在市區投放

2018-09-28 21:08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運輸署公布共享單車租賃業務守則,並與4間營運商簽署備忘錄。

《守則》主要包括,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向用戶提供適切協助,包括安全守則及防止違泊或阻塞等指示;建立有效處理查詢及投訴的服務熱線,以及回覆查詢/投訴的服務承諾;設立有效的實地巡查機制;及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

署長陳美寶指出,運輸署留意到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發展至今,於新市鎮內最高峰使用量已達到每天接近10 000人次,為不少市民使用,但同時引起了違例停泊及阻塞通道等問題。
   
在參考海外城市不同的規管模式及經驗後,運輸署基於現行的法律框架,制定了這一套《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此《守則》着重利用資訊科技及以業界自律為本,配合相關部門監管,多管齊下,使自助單車租賃營辦商能負責任、自律和可持續地營運。

陳美寶感謝4間營辦商HobaBike、Ketch'up Bike、LocoBike及ofo支持落實《守則》,呼籲業界繼續與政府各部門攜手同心,合力推動「單車友善」環境。運輸署亦會在適當地點增建不少於3 500個單車泊位,便利市民使用單車。對於單車違例停泊黑點,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及進行清理。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