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撞斃剪草女工 貨車司機不小心駕駛罪成判囚3月停牌半年

2018-09-21 16:10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作出裁決。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作出裁決。

外判剪草女工於去年5月在荃錦公路遭貨車撞斃,送院急救不治,涉事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三項使用非良好狀態的車輛罪名,案件今於區域法院作出裁決,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指控方未能證實被告當時以危險的方式駕駛,裁定被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但不能忽然被告於駕駛期間有一段時間沒有專注路面情況,故裁定他不小心駕駛罪成,連同被告早前承受的3項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罪名,判被告入獄2個月,停牌6個月及罰款3000元。

張官作出裁決時指,意外發生於公路落斜左彎位,被告於事發地點70米至20米前已經可以見到「慢駛」的路標,亦能見到清潔工人使用的手推車,可推斷出附近有清楚工程進行中,但27歲被告邵輝達於警誡下指「無留意有個女人踎係路邊」,方會撞到事主。

張官續指,是否判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成,要視乎司機的駕駛方式有否涉及超速、在天雨路滑的情況下超速、衝燈、故意使用狀欠佳的汽車或明知身體不適仍繼續駕駛等的情況,而控方未能提供證據顯示被告的駕駛方式涉及上述的方式,涉事車輛有問題的配件亦與案件無關,驗車報告證實車輪的腳掣及軚盤沒有問題。縱然如此,張官認為被告不可能在設有路標的道路上,察覺不到前方可能有路障,推測被告沒有全神貫注路況,亦不能忽視事主因此喪失生命的結果,故裁定被告不小心駕駛罪成。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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