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恢復董事一職被拒彈珠大王申覆核 公司註冊處稱申請逾時

2018-09-21 16:57

左:岡田和生、其女兒岡田裕實、資深大狀清洪及律師陳廷謙。
左:岡田和生、其女兒岡田裕實、資深大狀清洪及律師陳廷謙。

日本彈珠機大亨岡田和生與兒子爭奪公司控制權,事件鬧上本港法庭。岡田今年5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稱公司註冊處暫緩其更改公司董事資料的申請的決定無法理依據,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審理。申請人一方強調,不管岡田家族的股權爭議結果如何,岡田無可置疑地透過女兒授權,擁有委位自己復任董事的權力。公司註冊處一方反駁指,岡田的司法覆核申請逾時,亦毋須動輒以司法覆核處理今次事件。法官聽罷各方陳辭,押後裁決。

事源於去年5月12日,當時岡田和生在本港註冊的岡田控股有限公司中為最大股東,惟岡田兒子知裕委任的兩名新董事將岡田踢出董事局。其後岡田獲女兒裕實授權在董事局上代作決議,革除兒子委任的新董事並使自己復職。岡田去年8月申請更改公司董事資料,惟公司註冊處去年10月以裕實的股權轉讓爭議未決為由,暫緩更改公司的董事名冊,並沿用岡田被停職時的董事資料。

申請方資深大律師鮑進龍在庭上指稱,公司註冊處拒絕受理更改董事申請時,有責任標明申請中的哪部份與註冊處資料相違,但註冊處從無說明裕實的股權轉讓爭議,可怎樣幫助她們判斷岡田的更改董事註冊申請,是否與已經入冊的資料一致。鮑又指出,公司註冊處確保冊內資料一貫,目的只為避免令公眾混淆,她們可拒絕受理註冊申請,卻無權主動調查或核實。

鮑強調不論股權爭議結果如何,裕實是在去年8月14日才將名下所有公司股份轉讓予知裕,但岡田更改董事資料的申請是在3日前作出的。雖然裕實與知裕早在去年5月達成轉讓協議,但無可爭議的是在8月11日,裕實仍是岡田控股的註冊董事,她授權父親委位自己復任董事是有效決定。

代表公司註冊處的資深大律師黃旭倫指,註冊處早於去年10月已表明將暫緩岡田的申請,直至註冊處先後於今年3月及4月致函岡田解釋法律理據,註冊處保持一貫立場。岡田在註冊處下決定後逾7個半月才入稟,遠超法定3個月內申請司法覆核的期限。另外,岡田本可按《公司條例》第42條要求法庭下令註冊處更改資料,由法官經審訊判斷股權轉讓爭議誰是誰非,卻毋須動輒以司法覆核的最後手段。

岡田和生兒子知裕聘請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等代表出庭,黃仁龍今午申請以有利害關係方身份加入訴訟。黃表示不管法官裁決如何,案件都會立刻而直接地影響知裕,因他是岡田控股的主要股東,當裕實授權父親重新委位自己為董事後,公司股價下調了約12%,故公司董事的人事變動都影響知裕的利益。

黃仁龍又重申,裕實於5月將全數股權轉讓予知裕,實際上已虧空自己的權力,而岡田父子在此點上的爭議仍有待法庭決定。正因如此,公司註冊處押後決定是否接納岡田更改董事資料的申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1:59
更新時間: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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