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男涉強姦女售貨員 曾提議瞞各自伴侶「偷偷見面」

2018-09-19 18:13

被告羅森森。
被告羅森森。

送貨男司機去年5月辦公期間在尖沙咀認識年紀相若的女售貨員,在不足1個月內頻頻通電和發短訊追求對方,但女方表明已有男朋友婉拒。男司機於月底以客貨車接載女方後,涉嫌強姦對方被捕,男司機否認強姦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女事主出庭作供指,男司機多次透過短訊指現任女朋友脾氣差,雙方經常爭吵。當他得悉女事主有男朋友後,曾提議可瞞住各自的伴侶「偷偷哋見面」。
報稱司機的22歲被告羅森森涉嫌於去年5月31日,在象山邨東路上一輛輕型貨車內強姦女事主。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警方於案發後翌日在馬鞍山一個停車場拘捕被告。DNA化驗結果顯示,女事主的腹部上有被告的DNA。
女事主在庭上表示,她在案發前已有固定男朋友,2人感情穩定,並已有結婚打算。案發前約1至2星期,被告送貨至女事主工作的店鋪,當時女事主代為簽收,被告離開後卻折返店鋪,並索取女事主電話號碼,女事主答允。
被告即晚向女事主發WhatsApp短訊,並詢問她是否有男朋友。雖然女事主表明有男朋友,被告卻不相信。2人此後曾相約食飯見面,被告則透過WhatsApp訴說現任女朋友的不是,又重覆說希望女事主作被告的女朋友。此後某日,被告突然現身女事主工作的店鋪,並指可以接她放工。女事主不欲其他人知道被告找她,一心只想對方離開,但被告離開後,果真駕駛客貨車前來接載她下班,最終女事主乘被告的客貨車返回象山邨的寓所。
女事主透露,她曾跟被告交換各自的Instagram帳戶,又曾將一幅男朋友的相片發送給被告。被告看過相片後形容女事主男友「衣著打扮好斯文」,反指自己衣著不夠「斯文」,不知女事主會否不喜歡。女事主亦曾透過Instagram見過被告與其現任女朋友的合照。
主控官問女事主是否記得案發前與被告的多次通話的內容,女事主均表示無印象。期間她情緒激動,表示「唔想記起」這段往事。女事主明早將繼續作供。
記者 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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