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多次盜他人信用卡購物 轉交區院審理 2018-09-19 13:43 一名24歲男子涉於2013年到2017年5月間,連續偷取及盜用他人信用卡,今於東區法院被控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近20條罪名。被告張健霆毋須答辯,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押後到下月18日等候轉交文件。被告不獲保釋,轉交懲教處。被告張健霆報稱無業,控罪指張多次偷取他人信用卡並用於購物。張早於2013年已開始偷信用卡,及後漸漸將這些卡自用。法庭記者:陳來琨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楊潤雄指復課大致順利 一學校經評估後決定明續停課 下一篇 17條巴士路線仍暫停服務 運輸署列替代安排供乘客選用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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