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向同學訴苦揭發被非禮 六旬大伯判囚三年
2018-09-18 13:19
現年14歲女生去年10月遭同住的六旬大伯非禮,女生向男同學訴苦方揭發事件。大伯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三年,姚勳智法官指案情嚴重,而且被告對事主的侵犯變本加厲,事主亦患上創傷後遺症,判刑需達阻嚇作用之餘,亦需保護兒童及對事主家人作交代,就兩項非禮罪判處入獄3年。
辯方求情指,63歲被告事後自發參與「明愛朗天計劃」的性健康重建服務,除了被告老邁的母親及案件事主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外,立法會議員柯創盛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工作「十分有表現」,是一個勤奮有負責,而且敬業樂業的人,其母親認為他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心理報告指出被告重犯機會低於水平,被告同意往後會繼續接受治療,亦承諾會於監禁期間接受心理輔導。
姚官指事主X因家中人多狹窄,故於16年搬至被告大伯家中,被告對X的侵犯時間愈來愈長,涉及範圍亦越來越廣,當時13歲的X在狹窄環境受欺壓,有創傷後遺,失去自信,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免除事主X上庭作供重提傷痛之苦,以及事主亦已原諒被告之作為,故判處入獄3年。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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