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數佬禁錮欠債女罪成 次被告強姦罪不成立
2018-09-14 19:26
欠債女子前年9月因未能償還1.5萬元貸款,被3名「收數佬」禁錮在時鐘酒店,期間更被1名男子強姦。2名涉案男子否認強姦罪及非法禁錮罪受審,6男1女陪審團自本周三早上11時許退庭商議逾30小時,終在今晚7時達成有效裁決,裁定首、次被告非法禁錮罪成立,但次被告強姦罪不成立。次被告聞判後緊握雙手,並以手拭淚。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20日,屆時將聽取辯方求情,期間兩被告還柙看管。
案發於2016年9月13日,現年33歲首被告孫文進及35歲次被告黃振昌,被控在旺角砵蘭街華美大廈一間時鐘酒店的房間內,非法禁錮現年29歲的女事主;後者又被控在房間廁所內強姦她。
陪審團以6比1大比數裁定首被告非法禁錮罪成立,並一致裁定次被告同一控罪成立;惟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次被告另外面對的強姦罪不成立。
控方透露,曾任職倉務員和運輸工人的首被告於2006年加入一黑幫,並於2002年至2013年間累積4次被定罪記錄。曾為建築工人的次被告已婚,與太太育有2名女兒。他亦有7次「案底」,其性質均與本案不類近。
女事主早前出庭作供,她表示案發前數月曾向友人借貸1.5萬元,並承諾於2、3周內清還款項,最終卻無力還債。她在案發當日原打算與朋友往荔枝角收柙所探望還柙的男朋友,卻在外面遭5名男子帶上車離開。
男子將女子帶到上述時鐘酒店後,先命她脫下胸圍,待她上房後即「加碼」索償2.5萬元。女事主按照要求「跑數」(即借錢抵債),有朋友答應借貸,但只能在同日晚上交數。2名男子其後離開,次被告趁機帶女事主入廁所,先強逼女事主替他口交,其後又強姦她。女事主事後嘔吐大作,首被告卻「安慰」她說:「你咪當『畀鬼壓』囉!」
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警方案發後4日凌晨在何文田一個商場拘捕首被告,次被告則於2日後在律師陪同下到旺角警署自首。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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