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駕車傷人案增至11死 疑犯前科累累
2018-09-13 22:11
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昨晚發生的故意駕車傷人案,死者增至11人,另有44人受傷留醫。警方證實肇事司機是當地一名54歲男子,曾因販毒、盜竊、故意傷害等被多次判刑,產生報復社會心理。案件引起國家公安部關注,派出副部長孫力軍帶領工作組到湖南指導處置工作。
衡陽官方通報,昨晚7時40分,疑犯陽贊雲獨自駕駛車牌為湘D133ZY的紅色路虎SUV車,衝向衡東縣城洣江廣場正在休閑或跳舞的人群,並持折疊鏟、匕首砍傷現場途人,造成重大傷亡。傷者分別送往衡陽多家醫院救治。湖南省長許達哲等事後趕赴現場指揮救治和善後工作。由於傷者眾多,當地紅十字會發動群眾無償捐血。
據衡東縣人民法院今年一月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陽贊雲前科累累,曾因犯故意傷害罪,1992年被判監2年﹔因販毒罪,01年被判監3年;因尋釁滋事罪,05年被判監9個月﹔因犯失火罪,06年被判監1年,緩刑1年﹔因敲詐勒索罪,09年被判監5年。今年1月,陽贊雲再因犯尋釁滋事罪被衡東縣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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