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廳禁毒總隊前總隊長 認受賄700多萬人民幣
2018-09-14 17:07
湖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前總隊長唐國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9月13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開庭審理。開庭審理期間,唐國棟認罪並表示悔罪。結束審理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唐國棟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郴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案件處理、職務提拔、工作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下屬等人非法收受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或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伙同下屬收受回佣。當中涉及超過669萬人民幣(766.6萬港元)、50萬港元、2600美元(約2萬港元)。
另外,其家庭財產及支出亦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有約964萬人民幣(約1105萬港元)的財產未能解釋其來源,或者來源經查證後發現不屬實。唐國棟涉及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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