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攝影師高仲奇名下公司被業主入稟收樓

2018-09-12 13:06

出身攝影世家的「名人御用攝影師」高仲奇名下公司,昨被土瓜灣工廈單位業主入稟高等法院。業主指高仲奇在租約期滿後未曾遷出單位,故要求法庭頒發收樓令,讓業主重獲單位持有權,並向高仲奇追討他自2018年8月1日起佔用該單位的租金或中間收益。

原告為聯和昌置業有限公司,被告為高仲奇藝創(香港)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涉案單位位於土瓜灣旭日街15號順煒工業大廈一樓,而單位一直以非自住用途,自2016年6月30日起以每月24800港元租金租用該單位。已簽訂的租約由2016年8月1日生效至2018年7月31日完結,租約期滿後高仲奇仍沒有遷出單位,故原告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租金及單位佔有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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