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商場男廁偷拍同性如廁 男教學助理「不誠實取用電腦」案押周三再訊

2018-09-10 14:39

就「不誠實取用電腦」字眼上定義的爭議,暫緩有關「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報稱教學助理的男同性戀者涉嫌於15年10月至11月期間不誠實獲益而取用一部手機。教學助理被控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9月12日,已待控方聯絡相關證人及辯方為被告取精神科診症資料。

控方指需等待終審法院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定義,釐清法例上觀點,又指若未審先判就如「趁火打劫」。因案中涉及多份文件及受爭議的議題,亦需時聯絡相關證人,申請案件由原來12月14日判刑,改為提堂。

辯方反對押後,並指出案件由拘捕至落案檢控已逾30個月,續指事件對被告精神有一定影響。因控方考慮更改指控,辯方已撤回答辯。裁判官指法律上的爭議,可作修定或交替性處理,批評爭議應不影響事實。

30歲男被告李詠培被控於15年在旺角朗豪坊男廁欲偷拍廁格內另一男子時,遭對方發現並報警,警員到場將躲入另一廁格的被告拘捕。警方在其手機內發現其他偷拍片段,包括兩段分別偷拍了一名男子正在廁格內自瀆。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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