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斥化驗師實驗誤導 工程教授:瑜伽球變扁塌須透過如人手擠壓
2018-09-10 13:22
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以充滿一氧化碳的瑜伽健身球殺害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傳召現已退休的前香港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工程系副教授李志光博士出庭作證,李批評早前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的政府化驗師黃冠雄博士,並指黃所作的實驗充滿漏洞及誤導性,李更指黃的實驗毫無科學根據。
辯方專家證人李志光教授指出,控方專家證人黃冠雄博士的實驗使用壓縮空氣,以模擬一氧化碳,但李指空氣與一氧化碳的密度差異大至20%,李則使用與一氧化碳密度非常接近的氮氣作模擬實驗。李以與涉案瑜伽球同品牌同型號同大小的瑜伽球,量度出該瑜伽球內部體積為100.58公升;李另以早前予陪審團視察、與涉案黃色Mini Cooper 同品牌同型號同年出廠的深藍色Mini Cooper,量度出車輛總內部體積為2306公升;而如要把無損瑜伽球的情況下放它入車尾箱,瑜伽球需最少放氣至65公升。
李指一架車輛從來不是設計為絕對密封,無論透過車門、車窗、車底及車尾箱都有可能漏氣,舊車更比新車通常漏氣更多。車內一氧化碳濃度下降程度則會因車輛是否漏氣、車輛曾否被開門或開窗、其開門方式及天氣因素均令空氣流動速度及多少產生變化,開門時車輛內外亦有空氣交替。
李亦指黃冠雄博士的實驗誤導對瑜伽球漏氣後形狀的想法,皆因依據瑜伽球的物料、韌度及硬度,瑜伽球在自然漏氣的情況下不會完全扁塌,即使自然放氣3小時亦只會變成尚有約20公升氣體在內的橢球體(Spheroid);如要把瑜伽球變成極為扁塌的形狀,必須透過外來壓力如人手擠壓才能壓扁瑜伽球。
李志光博士又批評黃冠雄博士曾注入肉眼看得見的燃香白煙到車內以測試車輛有否氣體洩漏問題的實驗毫無意義,李指煙霧的分子大小比一氧化碳大足足5萬倍,故即使黃看不見來自燃香的白煙漏出車外,亦不代表車輛沒有任何氣體滲漏。辯方指出黃博士實行實驗時,涉案車輛因救援行動已令車窗破碎,實驗當時只以膠紙封口,李則回應指只要黏合接縫至完整無缺的話會是最為理想。李不採用黃實驗中的設定,相反李採用壓力測試及殺蝨霧彈去證明車輛會漏氣。辯方問及人能否安全地為充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擠出一氧化碳時,李則回應說:「我唔覺得有方法可以做」。
控方盤問李志光博士時,李則指自己在他的實驗中使用的瑜伽球其實只是在市面購買,不能確定其使用的瑜伽球是如彈力、大小、厚度完全一模一樣,但李指市面上瑜伽球不外乎幾種特定尺寸及生產商,故相信他實驗用的瑜伽球與涉案瑜伽球規格相若。控方質疑李時李亦承認他沒有帶其使用的瑜伽球到庭,故法官及陪審團均不能親自驗證其瑜伽球及涉案瑜伽球,又不能親自把兩者比較。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55
更新時間: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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