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擬修例交通意外撞倒貓狗需停車報警展開諮詢

2018-09-05 16:50

現時「動物」定義不包括貓狗。資料圖片
現時「動物」定義不包括貓狗。資料圖片

政府擬加強對動物權益保障,食物及衛生局和漁護署就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發生傷及路上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直至本月30日。

現時條例要求司機於發生交通意外導致動物受傷時,必須停車,並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個人資料。而現時「動物」只包括為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

漁護署表示近年市民飼養貓狗的數目上升,貓狗遇到交通意外受傷的風險亦增加。但貓狗不受條例保障,故有司機在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未讓動物得到救助便不顧而去,故此為保障貓狗,建議將動物的定義擴大至狗隻及貓隻。

諮詢將於本月底結束,政府指,得悉有建議將野生動物如猴子及野豬,也包含在內,以加強保護牠們。政府對於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會參考諮詢收集得來的意見,才作最後的法例修訂建議。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