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邨爆炸】官建議消防處改善現場指令安排 屋邨設氣體偵察器 

2018-09-05 14:03

裁判官黃偉權裁定梁國基因意外致死亡。資料圖片
裁判官黃偉權裁定梁國基因意外致死亡。資料圖片

於2014年11月22日發生的石硤尾邨美映樓煤氣大爆炸慘劇中,消防總隊目梁國基在意外中生亡,享年49歲,死因庭就梁的死因已展開7天的聆訊,今結案陳詞。裁判官黃偉權裁定梁國基因意外致死亡,並向涉事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消防處作出建議。

裁判官指梁因後腦撞硬物受傷致長期昏迷,引發支氣管肺炎,導致死亡。又形容事件為不尋常,考慮生前曾任化驗師的屋內死者被發現穿上8件上衣及3條褲,曾服抑鬱症藥物,考慮屋內死者有預謀地自殺,裁判官指未有實質證供顯示屋內死者是否刻意設局使作出拯救行動的消防員死亡,亦指屋內死者需估計於三小時後引起爆炸,稱此為「太遙遠的推理」,不能肯定梁遭「不合法被殺死」,終裁定梁「死於意外」。

裁判官向消防處建議改善目前處理氣體工作指引,續指現場主管有責任及權力向消防員拿取氣體探測器的讀數,以作風險評估並估計應何時入屋。又指若管理處有相關煤氣開關資料能幫助消防員更快關閉煤氣。裁判官指早前勞工署作出的建議未有考慮消防員工作性質為救急扶危,難以先去除危機工作,認為建議不設實際。裁判官建議消防處應作職級人員對氣體洩漏培訓,以解決有關現場指令安排。

有關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裁判官指物管發現氣體洩漏,應有理無理先通知警方。就事發當日,有住户多次反映嗅到煤氣味,惟物管職員強調只嗅到天拿水味,令事件拖延三小時後才知會警方,裁判官認為不能指其為不誠實,但只憑個人嗅覺,沒有客觀數據是相當危險,顯示有關訓練不足,建議加強員工對氣體洩漏處理訓練,並建議購入氣體偵察器,續指偵察器並非昂貴並稱「相比一條人命為微不足道」。建議每個屋邨設一部氣體偵察器是切實,又指香港有眾多物業管理公司,望政府關注並與有關公司相討。

法庭記者:黎嘉怡

裁判官裁定梁國基因意外致死亡。資料圖片
裁判官裁定梁國基因意外致死亡。資料圖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