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文件成功註冊實習律師被控5罪 官感震驚指被告手段屬「惡行」

2018-09-05 12:31

29歲中文大學法律博士女學生於2013年以虛假成績單報讀港大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獲錄取,因成績未如理想未能完成課程,竟於15年以虛假的PCLL證書在一律師行成功申請成實習律師,更於同年以虛假文件註冊成為實習律師。女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和金錢及作虛假法定聲明共5罪。被告於求情信上引陶潛《歸去來辭》,指自己「實迷途其未遠,知來者之可追」。胡雅文法官指被告為聰明人,但干犯了嚴重罪行,若當初選擇其他科目,相信會得到更大的成就。案件押至9月26日,以待獲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大律師嚴康焯求情時指,被告張家玲於中大就讀期間承受極大壓力,已患有抑鬱症,又指被告來自草根家庭,至案發前為止一直是一個勤奮用功、品格良好的人,而被告現任職財務顧問,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

胡官直指被告以欺詐手段取得學位及工作是「惡行」,首次得知案件時「感震驚」,又直言被告選擇修法律系令自己承受極大壓力及身陷財困,若然當初選擇其他科目的話,相信會換來更大的成就。據了解,被告修讀語文創作能力較好,修讀本科學位時成績不俗。

控罪指被告張家玲,又名張嘉禧,在2013年8月在大埔民政事務處,使用一張虛假的中大學業成績單,意圖誘使監誓員接受為真文書,以及使用該成績單報讀港大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又指被告於2015年6月利用虛假的港大法律課程證書向一律師事務應徵為實習律師,並於同年8月正式於該律師行工作;又在同年9月以虛假文書向香港律師會註冊成為實習律師。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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