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 港人内地住滿183日需交稅
2018-08-31 22:16
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凡在內地居住滿183日境外人士,就需要申報全球收入,包括香港及澳門居民。與現時居住滿5年才需要為所有收入交稅做法不同,新措施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在内地的港人需要繳交的薪俸稅稅率將會由本港的2至17%,大幅增至內地的3至45%。個人所得稅還包含括收租、股票、樓宇買賣得益等。
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曾去信港澳辦,希望中央可放寬對港人的稅務安排,內地稅務官員稱細節可再商討。譚耀宗解釋,如果在內地工作,但居住的住所是以香港為主,是可以申請只交香港的所得稅。但有些特別是年輕人,他在香港沒有住所沒有置業,但在內地工作幾年可能買了屋,就可能出現問題。
建立時間:1620
更新時間: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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