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貪】馮程淑儀擁七物業 換樓醜聞單位仍未出售

2018-08-31 15:14

馮程淑儀擁七物業。資料圖片
馮程淑儀擁七物業。資料圖片

廉署落案起訴馮程淑儀丈夫馮永業及陳婉玉,涉及一宗互換物業交易和相關事宜的貪污投訴,廉署已完成調查,換言之馮程淑儀相信無事。創新辦總監馮程淑儀共有七個物業,包括涉及換樓醜聞的跑馬地成和坊兩個相連單位,至今仍未出售。

根據新一年度的首長級公務員投資申報顯示,馮程淑儀持有的七個物業中,包括她個人持有兩個分別在港島區及九龍區的物業,以及五個與家人或其公司持有的物業。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涉及換樓醜聞的相連單位於2016年中以8.8萬元租出。

馮程淑儀被指在四年多前任職康文署署長時以一個半山單位,與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名下公司,交換跑馬地兩個相連單位,馮太向陳繳付650萬元差價。馮程淑儀事後發聲明指有關交易由地產代理介紹,議價過程完全由地產代理代為處理,過程中其本人從來沒有接觸過交易的另一方。

她稱,在有關交易協議上代表該公司簽署的另一方並非陳婉玉,而是香港一間註冊公司,在接獲傳媒查詢前,根本不知悉有關公司的股東是誰。她更指報道只基於臆測和懷疑便對她作出不公及失實的指控,她深表遺憾。

惟馮永業其後被揭與陳婉玉關係匪淺,包括在2013年2月,馮永業曾以志俊代表的身分在一宗樓宇買賣中簽名,而志俊由陳婉玉持有。傳媒之後再報道,馮永業離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後八個月,在2007年3月及5月,曾三度與時任港聯直升機董事兼股東的陳婉玉一同乘搭直升機由澳門返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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