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擬立法懲「精日分子」 否認大屠殺將被處罰
2018-08-28 22:13
內地網絡不時出現的「精日」言行,引發公眾強烈不滿,在二戰中慘遭日軍屠城的江蘇南京市,近日擬立法嚴懲「精日分子」。新草案列舉三種典型的「精日」行為,包括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使用日本軍服或道具拍照,侵害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的名譽等。違者將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內地首次針對「精日」行為劃出法律紅綫,其他省市或將效法。
網絡女主播在直播中調侃「南京大屠殺」;「精日」網友口出狂言稱「(日本首相)安倍是我爹」;兩男子身穿日本軍服在抗戰遺址拍照。近年時不時出現的「精日」言行,引起民間及官方的強烈關注。《現代快報》報道,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草案)》,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在會上作起草說明。
草案列舉了三種典型的「精日」行為:一‧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和在抗日戰爭中殉國的英雄烈士,編造、傳播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言論或信息。二‧在國家公祭設施等地使用二戰時期日本軍服、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三‧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合法權益。
草案配套相關的罰則:侮辱、誹謗他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還規定,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時,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汽車要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以及單位工作人員、在校學生就地默哀一分鐘;國家公祭活動期間,要限制公共娛樂活動;禁止設置與悼念主題明顯不相適應的門牌店招、標識標誌、廣告等。草案又指出,遭受日軍暴行的幸存者是歷史的見證人,政府應當提供生活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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