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土地收回條例有限制 黃遠輝:須確保屬公共用途

2018-08-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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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出席節目時表示,針對「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這土地選項,公眾熱烈地討論。他指《土地收回條例》亦有限制,必須確保屬於公共用途,否則在法律上有不確定性,例如用該土地建居屋或首置上車盤等。

民間土地資源小組成員朱凱廸表示,意公私營合作是「盲婚啞嫁」,認爲發展商主導發展不恰當,並且應公開1000公頃農地位置令市民知道,至於政府就應有承擔。而黃遠輝則不認同主導權在發展商手上,而是在公眾手上。他認為,讓機制公開、公平及透明,可由公眾討論訂定公私營合作原則,包括公開可換取多少公營房屋。他亦表示不宜發展非常偏遠或生態敏感地區的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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