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噪音煩擾 「旺角羅文」歌舞團成員稱「無辜」非音量控制人

2018-08-22 13:29

常駐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旺角羅文」歌舞團團員因唱歌聲浪「刺耳」被票控噪音煩擾,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梁嘉琪將於今午4時作出裁決。

當晚(2017年9月9日)處理相關投訴的警員供稱,約7時34接到有關噪音投訴,約7時40到達「旺角羅文」歌舞團於西洋菜南街,店舖Nature Republic對出的表演位置觀察約3分鐘,眼見被告余健張(59歲)手持無線咪以廣東話唱《上海灘》,音量達到「刺耳」的地步,警員將通訊器材的音量調至最大亦未能聽到對方講話,亦見有途經路人掩耳,「表情嫌惡」以及「急急腳地走」,逐上前要求余及另一站於控制台附近的男子出示身份證。

余健宗沒有聘請代表律師,自行對作供警員盤問,指出當時另有人控制音量,自己純粹「揸咪唱歌」,與噪音無關,強調自己是「無辜」,又指出警員當晚約7時34收到噪音投訴,自己約於8時方開始唱歌,當時被投訴的是另有其人,自己是「白狗偷食,黃狗遭殃」,又指警員有可能需要「交差」,或者與控制音量男子(即同案首被告梁志源)結怨,方會作出此「針對」行為,又指警員應先給予機會再作檢控。

法庭記者:呂綺雯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