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宗不誠實用電腦案押後訊 銷售男涉醫院內偷拍女性如廁准保釋

2018-08-21 12:05

報稱為銷售員的被告涉嫌在今年7月11日在東區那打素醫院一女廁內偷拍女性如廁,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報稱為銷售員的被告涉嫌在今年7月11日在東區那打素醫院一女廁內偷拍女性如廁,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鑑於早前高院法官裁定協和老師就不誠實使用電腦一案脫罪,並指律政司一直錯誤理解有關法例,律政司緊急暫緩同類案件的檢控。今早再有同類型案件遭押後,為第7單因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而押後的案件。報稱為銷售員的被告涉嫌在今年7月11日在東區那打素醫院一女廁內偷拍女性如廁,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4個月再訊,以待終審法院就不誠實電腦案的裁決結果。辯方代表不反對控方申請,並要求准許被告黎家威(35歲)擔保。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雙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20日再訊,以等待終院的法律詮釋。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被告在2018年7月11日在東區那打素醫院一女廁內偷拍女性如廁。

法庭記者:郭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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